返回引导页 | 返回首页 | 关于标委会 | 联系我们
信息中心
通知公告
新闻中心
行业动态
标准信息
展会信息

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信息中心 > 通知公告

转发(2011)质检特便字第3005号“关于使用GB 713-1997及GB 6654-1996标准库存材料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1/3/9 0:00:00 阅读次数: 9659

 
各有关单位:
    质检特函〔2009〕89号文对按GB 713-1997及GB 6654-1996标准生产的钢板给予一年的延长使用期限至2010年11月31日。由于金融危机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还在,国内许多锅炉厂仍有一定数量且各项性能指标均满足GB 713-2008标准的库存材料,并多次向我锅炉分标委会秘书处反映,希望允许这些库存材料继续使用。
    为此,我锅炉分标委会于2011年2月17日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锅容处提交了“关于锅炉各制造企业按GB 713-1997及GB 6654-1996标准采购的钢板库存材料申请延长使用期的报告”,今收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1)质检特便字第3005号“关于使用GB 713-1997及GB 6654-1996标准库存材料的复函”(见附件),同意“经复验符合GB 713-2008标准的旧标准材料可以用于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各制造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库存旧标准材料,并保证产品质量。”
    现将该函转发给你们,请按该函的要求执行。
 
附件:(2011)质检特便字第3005号
 
 
  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锅炉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
 
附件:
 
关于使用GB713-1997及GB6654-1996标准
库存材料的复函
 
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锅炉分技术委员会:
    你分委员会《关于锅炉各制造企业按GB713-1997及GB6654-1996标准采购的钢板库存材料申请延长使用期的报告》(锅炉分会秘字(2011)第01号)收悉,我局意见如下:
    《关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实施意见》(质检特函[2009]89号)规定了GB713-1997、GB6654-1996(含修改单,以下简称旧标准)材料的允许使用期限。现该文件规定的旧标准材料使用期限已过,为了减轻企业负担,且考虑到旧标准材料的历史安全使用状况,同意你分委员会建议,经复验符合GB713-2008标准的旧标准材料可以用于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各制造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库存旧标准材料,并保证产品质量。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上一篇:转发锅容标委关于举办行业标准NB/T 47014-2011(JB/T4708)、NB/T 47015-2011(JB/T 4709)、NB/T 47016-2011(JB/T 4744)、NB/T 47018-2011(JB/T 4747)、NB/T 47019.1~47019.8-2011等标准宣贯班的通知
下一篇:质检特函[2010]86号文关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实施意见
 
Copyright 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锅炉分技术委员会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 闵行区剑川路1115号  电话:021-64358710-9358  邮编:200240
沪ICP备10013004号 中华企业视窗 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