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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质检特函〔2010〕19号)
发布时间:2010/4/14 8:16:45 阅读次数: 355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2010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质检特函[2010]6号)的工作部署,对2010年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积极推进“四个一”节能工程
在巩固“三个万”、“四个五”节能工程的基础上,2010年将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推进“四个一”节能工程,即开展1000台在用燃煤工业锅炉运行能效快速测试方法应用试点,100个安全与节能管理标杆锅炉房建设,10个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试点,10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新技术应用示范,为实现三年累计节约2500万吨标准煤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积极开展在用燃煤工业锅炉运行能效快速测试方法试点工作。
为实现在用工业锅炉运行能效状况的快速简易评价,我局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订了“燃煤工业锅炉运行能效快速测试方法”(见附件1)。请下列单位开展快速测试方法应用试点工作。
1、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沈阳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等单位利用已有的能效测试数据,分别完成至少100台燃煤工业锅炉能效快速测试方法校核计算,并与传统测试方法结果进行对比。对比结果填写附件2,于2010年5月10日前报送我局。
2、我局已公布的在用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机构应当采用能效快速测试方法,分别完成不少于20台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测试工作,并填写附件3,于2010年6月1日前报送我局。
(二)推动安全与节能管理标杆锅炉房建设。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切实贯彻落实2009年11月全国锅炉节能监管工作现场会精神,借鉴锅炉节能技术应用与锅炉房达标示范点的先进经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企业节能工作的主动性,继续推动安全与节能管理达标锅炉房建设工作,并选出100个标杆锅炉房(任务分解见表1)。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按照附件4的要求,督促具备一定基础的锅炉使用单位改进提升,以达到标杆锅炉房的要求,并进行评价验收,于2010年10月1日前将验收结果报送我局。我局将适时对标杆锅炉房达标情况进行抽查。
表1  安全与节能管理标杆锅炉房建设任务分解表
省、直辖市、自治区
各地标杆锅炉房建设最少数量
北京、辽宁、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广东
6个
黑龙江、内蒙古、山西、天津、福建、山东、河南、四川、广西
4个
西藏、宁夏、青海、海南
1个
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
3个
(三)开展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试点。
为促进和规范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工作,我局已组织有关专家制订《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办法》(草案)。请辽宁、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江西、甘肃、湖北、广东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推荐并落实1-2家锅炉设计文件鉴定机构进行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试点工作。
参加试点工作的鉴定机构首先推荐参与试点的企业,参照《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办法》(草案)的要求,结合锅炉设计文件鉴定工作开展节能审查试点工作,并于2010年5月15日前将推荐试点企业情况表报送我局(见附件5)。根据试点情况,我局今年下半年将组织参加试点工作的有关人员对《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办法》(草案)进一步完善,以确定节能审查的内容和要求,推进试点工作,为全面开展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工作摸索、总结经验。
(四)确定节能新技术应用示范项目。
为鼓励研究、开发与应用特种设备节能新技术、新方法,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大力宣传节能政策法规,充分发挥企业主动性,选取切实可行的节能技术开展应用示范,并于2010年6月1日前按照附件6的要求将拟开展应用示范的节能新技术、新方法报送我局。届时我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节能新技术、新方法进行评议,从中遴选出十项左右锅炉节能新技术、新方法予以公布,并向全国推广。
二、努力做好节能监管基础工作
各省级质监部门应当结合当地节能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本省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规划。当前要集中精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测试机构能力建设。
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能效测试与评价等服务能力建设,加大能效测试设备的投入力度,强化测试服务人员技能培训。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节能监管、能效测试、科技攻关、专家咨询等节能技术服务队伍。
(二)完善节能监管工作机制。
强化“生产环节突出强制监管、使用环节突出技术服务”的节能监管工作理念,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培育节能技术服务体系,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中介机构开展技术培训,节能新技术的应用推广;鼓励、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节能设计、节能改造工程实施、运营管理等服务。
(三)探索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法。
会同相关部门出台鼓励生产、使用节能型特种设备的财税政策,加大节能宣传力度,强化节能工作基础,运用全面覆盖、重点突破、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工作方法,逐步形成企业主动、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典型带动的工作格局。
2010年是完成国家“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关键一年,也是开展“十二五”规划编制的一年,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精心组织,分解落实好“四个一”节能工程的各项任务,抓好节能监管基础工作。同时要研究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对节能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我局将适时对 “四个一”工程完成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二〇一〇年四月七日
 
相关附件请到该网址下载.http://tzsbaqjcj.aqsiq.gov.cn/tzwj/sjfh/201004/t20100413_1408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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